11月20日,河北省石家莊市公安局橋西分局發布警情通報稱,11月20日5時,橋西警方將涉嫌遺棄兩歲男童的犯罪嫌疑人石某某在寧夏銀川抓獲。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2歲幼童疑深夜被遺棄
11月19日,一條“石家莊火車站西廣場兩歲男童急尋親人”的消息引發關注。11月18日凌晨3點多,石家莊市橋西區一位環衛工發現一名2歲左右幼童獨自在路邊玩樹葉。因為天氣比較寒冷,環衛工就把孩子抱到環衛作業房休息,還買來了一些食物。孩子精神狀態也非常好,不哭也不鬧,特別可愛,自己還帶個小水壺。
環衛方面第一時間撥打了110,但警察表示并沒有接到丟失孩子的報警信息。在與孩子的交流過程中,孩子只提到“爸爸接他”等一些模糊的信息,并沒有提到媽媽,因為年齡較小,表達并不十分清晰。
警方先對孩子進行了采血,登記,血樣將入庫,進行比對,希望能找到孩子父母信息。按照流程,公安機關把孩子送往了石家莊市福利院妥善安置。19日下午,石家莊市全城上演了愛心接力,當地多家媒體跟蹤報道了此事,都想盡早幫孩子找到親人。事發超過24小時,孩子的父母還沒有找到,而孩子正在石家莊市社會福利院指定的一家醫院進行14天隔離和全面體檢,由兒科的醫護人員細心照顧孩子的飲食起居。

青浦趙巷律師:幼童流落街頭,監護人或構成遺棄罪
此事也引發了很多網友熱議,如果孩子的監護人因為某些原因,遲遲不愿現身,會不會構成遺棄罪,又將會承擔怎樣的法律后果?
2歲多孩子獨自流落街頭,不管什么原因,孩子的父母或監護人都沒有履行好法律上的監護義務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使未滿八周歲或者由于身體、心理原因需要特別照顧的未成年人處于無人看護狀態,或者將其交由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適宜的人員臨時照護。”
本事件中孩子2歲多,其監護人讓其至獨自流落街頭,顯然是違背法律規定的。青浦趙巷律師進一步說:“如果是孩子的父母或監護人故意將2歲孩子遺棄街頭,將涉嫌遺棄罪,有可能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之規定:“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警方:對幼童父親涉嫌遺棄罪立案偵查
經走訪調查,警方查明男童及父母身份(父親石某某,系河北省承德市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母親胡某某,系河南省周口市扶溝縣人),并與其母親取得聯系。該母親表示將會赴石接回男童。11月19日,橋西警方已對男童父親石某某涉嫌遺棄罪立案偵查。
11月20日,石家莊市公安局橋西分局再次發布通報稱,警方已將犯罪嫌疑人石某某在寧夏銀川抓獲。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幼童媽媽:會第一時間把孩子接回身邊
據河北新聞網消息,11月19日,記者與幼童的媽媽取得聯系,她表示,她和孩子父親已經離婚,之前孩子一直和她一起生活。她因為經濟原因,將孩子交給了孩子父親,沒有想到對方將孩子遺棄在馬路邊。她表示之前也聯系過孩子父親,想要了解孩子近況,但對方發了一張孩子照片之后,就關機了。后來,她看到了網上的視頻才知道孩子的情況。
幼童媽媽表示,會在第一時間將孩子接到身邊。這位父親的行為觸動了網友的憤怒,大家紛紛聲討,這樣的人真是枉為人父!上海青浦離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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