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婚姻法》第30條劃定:“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擔負需要的米飯錢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數,擔負用度的幾何和刻日的長短,由兩邊和談;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那么,子女撫養費的計算標準是怎樣的呢?接下來上海撫養權律師為您解答這個疑惑。

一、撫養費擔負數額
不間接撫養一方的給付規范,有流動支出的應為月總收入的20%--30%;擔負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普通不跨越月總收入的50%。無流動支出的,撫養費數額可根據昔時總收入或同行業均勻支出,參照上述比例肯定。當然,如果有特殊情況,給付的比例可以適當調整。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則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
《最高國民法院對于國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置子女撫養事件的多少詳細意見》第7條規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流動支出的,撫養費普通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擔負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進步,但普通不得跨越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流動支出的,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昔時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非凡情形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撫養費給付刻日
撫養費的給付刻日,普通至子女18周歲為止。但有兩種情形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滿18周歲,以其勞動支出為首要生存起源,并能維持本地普通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第二,還沒有自力生存的成年子女有以下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1、損失勞動才能或雖未完整損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自力生存能力條件的。
三、司法解釋
《最高國民法院對于國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置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撫養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第9條劃定:對一方無經濟支出或許下降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
依據以上劃定,撫養費的領取體式格局普通是按月領取,按月打入孩子撫養費的公用賬戶或在探視孩子時領取,實踐中,不少當事人都請求對方一次性領取撫養費,由于如許一來省去要錢的貧苦,二來能夠折抵給付對方房款。然則,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會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上海撫養權律師舒適提醒,撫養費不單指米飯錢,《婚姻法》說明(一)第21條明確劃定:“撫養費”包孕三項,即米飯錢、教育費和醫療費。以是,在離婚時,除米飯錢外,要充沛思量教育費和醫療費。希望通過上海撫養權律師的介紹能夠幫助到您。如果有其他法律問題有疑惑的,歡迎咨詢上海撫養權律師。
| 上海撫養權律師視角:夫妻離婚時 | 婚外情孩子撫養權:上海撫養權律 |
| 上海撫養權律師視角:6個月孩子離 | 上海撫養權律師解析:離婚時孩子 |
| 上海撫養權律師視角:夫妻離婚時 | 離婚案件中的子女撫養與財產分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