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贍養老人不僅是一個道德問題,也是每個成年人應盡的義務。在現實生活上海離婚律師經常看到一些孩子依靠父母生活,不僅僅沒有感恩之心,還對父母施暴。那么,當父母被虐待時,應當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呢?

案情簡介:
王阿姨有兩個女兒和一個兒子。她在杭州西湖區有一套房子,是王大媽夫婦原來住的地方。2000年4月,王大媽的妻子去世,她和子女申請了房屋繼承公證,確認這套房子由王大媽一人繼承。
王阿姨的兒子劉某結婚后,帶著自己妻子和女兒可以一直都是住在母親家。兒子與母親同住一個看似合乎情理,然而劉某絲毫不盡贍養義務,反而發展一直啃老,讓母親需要承擔作為一家三口的日常生活開銷。
更令人惱火的是,劉曉波有時會打他那虐待他的母親,而他的妻子經常因為生活中的瑣事而與她爭吵。王大媽再三要求兒子的家人搬出去,但再三拒絕,但兒子卻不得不向法院提起訴訟。
在法庭上,劉說他一直和父母住在一起,住在這所房子里已經有10多年了。母親是一名退休工人,她的工資單獨無法支付他們的日常開支。
劉某還表示,他并沒有進行毆打母親,只是一個爭吵中他氣憤推了母親了解一下,母親摔倒后他立刻就把她扶起來了,妻子跟母親爭吵也是企業因為他們一點就是生活工作瑣事。
然而,王阿姨哭著說,兒子對他不好,婚后他的脾氣越來越壞,一旦出了問題,她就發脾氣,不愿意住在一起。劉說他不想搬出去,因為他和他的妻子都沒有固定的工作,他在杭州買不起或租不起房子。
法院判決:
西湖法院審理后認為,王大媽提供了三張產權證明,足以證明本案涉及王大媽所有的房子。 作為本案房屋的所有人,王大媽有權要求劉某一家搬出該房屋,法院下令劉某及其妻女搬出該房屋,并在判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將該房屋交給王大媽。

判決在去年9月就生效了,但是劉某并沒有依照法律判決進行及時搬出去,前段時間王阿姨不得不向法院提出申請國家強制要求執行。1月27日,執行法官表示,劉翔終于搬走了他的大部分物品。
法律解讀:
如果兒子打他們,父母怎么能捍衛自己的權利呢?上海離婚律師提供了以下幾種解決方法。
1. 撥打110向附近居民求助
“遠水救難近火”必要時,我們撥打110來營救我們的鄰居,為社區的安全著想,但它似乎更有效,而且為了讓我們將來能接觸到證人更方便,當他打你的時候,不想有臉,這次逃跑找人是最好的辦法。 需要指出的是,公安機關有義務勸阻和制止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但沒有義務主動懲罰施暴者,除非受害者提出申請。
2、去婦聯、居委會請求幫助
婦聯、居委會是發展起到積極勸阻、調解的作用。
3、法院起訴
收集暴力證據,越詳細越好,醫院的毆打證明,以及附近鄰居和警察的證人。

父母養育大了我們,我們應該從心底去關心贍養我們的父母,何況法律已經有了詳細的規定,我們更應該履行我們的義務。如果您情況比較復雜或是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咨詢上海離婚律師,我們會為你提供真摯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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