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離婚訴訟律師指出:假離婚買房寫了無共同財產,我們可以通過辦理離婚手續,用假離婚證買房觸犯了《中華民族人民共和國治安風險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系偽造、買賣國家安全機關、人民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建設單位工作或者沒有其他公司組織的證件、證明文件違法犯罪行為。

一、假離婚買房寫到沒有共同財產可以辦理離婚手續?
《刑法》第280條偽造文件罪[偽造、變造、變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盜竊、搶劫、毀壞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罪偽造、變造、買賣、盜竊、搶奪、銷毀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2)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假離婚買房風險
1、財產風險。共同進行財產問題可能就會變成自己一方的婚前財產。我國《婚姻法》明確相關規定了夫妻關系一方的婚前個人信息財產安全范圍,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任何一方的財產。一對夫妻之間原有兩套房屬共有企業財產,“假離婚”時兩套房產歸女方,在離婚協議上約定兩套房屋歸女方對于所有,即使我們后來復婚,這兩套房都屬于女方的婚前財產,屬于女方個人生命財產。
2、“弄假成真”風險。一些“假離婚”已經同意在實現不正當目的后再婚。 然而,離婚后,一些人“假扮真人真事”,一方搬家,拋棄另一方,拒絕再婚,從而導致雙方沖突加劇,引發事件,形成社會不穩定的隱患。 根據現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立法精神,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當事人的人身自由和隱私,在行政程序中取消了對虛假離婚的處罰,即婚姻登記機關不再行使撤銷虛假離婚登記的權利。 也就是說,虛假離婚后,婚姻關系出現問題,無法在婚姻關系上獲得救濟,其不利后果完全由當事人承擔。

三、假離婚買房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假離婚問題不僅是對法律的不尊重、對婚姻的褻瀆,其隱含的法律進行風險亦不可小覷。法律上我們并沒有“假離婚”的概念,只要自己婚姻家庭雙方對于當事人可以依法辦理了我國離婚登記相關手續,婚姻生活關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離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與真離婚完全沒有一致。
2、虛假離婚是一種違法欺詐,如果有證據證明是虛假離婚,因此獲得抵押貸款的房屋資格不受法律保護。 同時,婚姻登記和離婚登記必須在雙方同意的基礎上進行。 已經辦理離婚登記,沒有法律證據支持注銷登記,或者一方不愿意再婚的,婚姻不能恢復。

離婚程序一旦完成,雙方當事人即解除婚姻關系,因此,如果雙方當事人先同意離婚,然后在購房后進行再婚程序,這種行為雖然原則上是可行的,但可能導致當事人想要離婚,而不與對方締結婚姻關系,即使法院的案件是無用的。以上就是上海離婚訴訟律師為您講解假離婚買房的整體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類似的法律問題,還請上海離婚訴訟律師為您做一對一的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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