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撫養和教育孩子的義務從孩子出生時就開始了,通常撫養到孩子18歲。孩子未成年,父母不幸雙亡,未成年的孩子該由誰撫養?爺爺奶奶有贍養義務嗎?本文為您介紹!上海離婚律師就來為您講解一下有關的情況。

2011年8月,已結婚的許某(男)和未婚的樂某(女)因婚外戀生下一女小小,小小自出生起就與樂某共同學習生活,由樂某的父母可以幫助他們照看。2012年9 月的一天,許某和樂某一起乘車人員外出,不幸可能遭遇各種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兩人當場身亡。
父母雙亡的小小企業跟隨樂某父母文化生活。2013年8月,樂某的父母因兩人均身患重病患者無法再照顧自己小小,二老不得已將小小孩子送到許某的父母作為家中,請求許某的父母需要撫養小小。
許某的父母工作都是一些退休以及教師,身體心理健康且經濟發展條件具有較好。但許某的父母一般認為小小系非婚生女,其有辱家風建設還是“克父”的“掃帚星”,堅決不能拒絕接受撫養小小。小小訴至人民法院,要求其祖父母即許某的父母對其履行社會撫養責任義務。
法院審理認為,該非婚生女童為年僅2歲的未成年人,父母雙亡后,由依法有經濟能力的祖父母撫養。因小爺爺奶奶即樂某的父母患重病無力撫養,而小爺爺奶奶即徐的父母經濟條件較好,身體健康,應承擔撫養義務。法院裁定,徐的父母必須履行撫養孩子的義務,直到他年滿18歲。
婚姻終止的情形有哪些?配偶死亡、離婚的,婚姻關系終止!
一、什么是婚姻關系?
婚姻是一個男人和他的妻子之間根據法律形成的關系。一般是指夫妻之間的一夫一妻制關系。

二、婚姻關系成立的法律特征。
1、結婚的主體是男女社會兩性法。像不是由男女兩性之間生理發展差別的結合,便不構成一個結婚法。
2、婚姻行為是法律行為的法律。例如,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必須遵守法律規定,遵守法律規定的程序,否則,結婚不產生法律后果,即無效的婚姻法沒有法律保護。
3、婚姻的法律后果是確立夫妻關系,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權利和義務。這樣一種已經確立的夫妻關系,未經法定程序,任何單位、個人或者夫妻雙方都無權依法解除關系。
三、在什么情況下應依法終止當事人的婚姻?
根據我國法律,在下列情況下,當事人之間的婚姻關系應當依法終止:
1、配偶死亡。
婚姻家庭關系發展具有非常嚴格的身份屬性,作為中國婚姻關系的一方主體死亡時,這種社會關系研究自然不復存在。這里我們所說的死亡,既包括自然死亡,也包括宣告死亡。
2、夫妻雙方協議離婚,依法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如果沒有夫妻雙方企業自愿離婚,并就子女撫養和財產進行分割技術問題達成了一個一致協議,夫妻雙方信息可以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經婚姻登記機關依法核準并發給離婚證,當事人之間的婚姻法律關系以及依法終止。
3、人民法院關于離婚的判決或者離婚調解令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配偶雙方無法自愿達成離婚協議,或者配偶雙方不愿意通過離婚協議終止婚姻,也可以通過訴訟終止婚姻。人民法院對離婚、調解的判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之間的婚姻關系依法終止。
我國《婚姻法》第21條規定: “父母有撫養和教育子女的義務。”父母撫養和教育子女的義務從孩子出生開始,通常持續到孩子18歲。
當孩子未成年而父母雙亡時,未成年的孩子該由誰撫養呢?《婚姻法》第二十八條規定: “有經濟能力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有義務撫養父母已經去世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子女或者孫子女。”它包括祖父母的身體狀況和他們良好的經濟狀況。
這項法律規定的依據是,原則上,祖父母與其孫子孫女有血緣關系,如果他們有能力撫養他們,那么父母去世或父母無力撫養他們的未成年孫子孫女將承擔撫養和教育的義務。由于病情嚴重,她的父母無法撫養她,所以她應該由有能力撫養她的父母撫養。

上海離婚律師提醒大家,《婚姻法》第25條規定: “非婚生子女應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傷害或歧視他們。”關于祖父母及其子女和孫輩的權利和義務的法律同樣適用于非婚生子女和孫輩。徐的父母不能僅僅因為她是非婚生子女并且對孩子有偏見就拒絕承擔撫養孩子的責任。因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是為了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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