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起婚外情造成的謀殺案引起了許多網民的熱烈討論。他的妻子被第三方毒害死亡,但他的丈夫起訴要求分割遺產。出乎意料的是,法院還支持丈夫的繼承。情況如何?上海靠譜的離婚律師讓我們一起看看。
婚戀網結緣,拒絕二胎心生不滿。
張(男)和尹(女)在某婚戀網認識,夫妻婚后和公婆住在一起。這對老夫婦非常喜歡尹的媳婦。婚后不久,尹生了一個女兒。尹有一個女人,但張真的很想要另一個兒子。沒有人能說服這對夫婦是否有第二個孩子。久而久之,張對此意見深刻。但考慮到老人,張只能默默忍受。
婚外生情,公婆堅決反對。
張承包縣中學食堂后,因業務需要聘請黃(女)擔任會計師。一次又一次,他們互相喜歡。一年后,他的妻子尹發現丈夫出軌并提出離婚。他的岳父和岳母生病住院了。由于父母的感情,張不得不秘密渡過陳倉。公開誓言與黃完全分手,但事實上,他仍然與黃保持著不正當的關系。
黃某懷孕了,冒險毒殺尹某。
幾年后,黃意外懷孕,但他與張的關系令黃擔憂。黃想給孩子一個名字,但張的父母堅決反對。黃有意識地絕望了,在極端的情況下,竟然有毒死尹的想法。有一天,黃某偷偷地將毒藥注射到尹某必須喝的牛奶中,尹某不知道,喝了毒奶后死亡。
尹死于非命,丈夫起訴分割遺產。
尹是家里唯一的女兒。他死于非命令尹的父母痛苦不堪。更讓這對老夫婦難以接受的是,由于他們的女兒沒有留下遺囑,他們的女婿張向法院起訴,要求分析和繼承他們與尹的財產。在法庭上,尹的父母認為,雖然他們的女兒沒有被張殺死,但他們死于張。如果張的婚外情不在前面,黃就不會毒害他的女兒。法律未能懲罰女婿張是幸運的。張不應該繼承尹的遺產。
未參與殺妻,張仍有繼承權。
經審理,法院認為,雖然張的婚姻欺騙違反了忠誠義務和社會道德,但他沒有參與故意殺害妻子的計劃和實施。因此,他不符合失去繼承權的法律情況。
法院最終判決尹的遺產由父母和丈夫繼承,但考慮到張與黃的不正當關系對尹的死亡有一定的原因,張最終遺產較少。
我相信很多人不能接受法院的判決。作為一名律師,我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對于尹,比如她在天堂,我相信她不能接受。但由于現有的法律法規,我無能為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條 國家保護自然人的繼承權。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后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
繼承權只有其有某種犯罪行為或其他嚴重違法的法定事由,才會被剝奪。很顯然,根據目前法律規定,張某未故意殺害殷某,因此不符合繼承權喪失條件。
活著,想憑心意過一生難。死了,想憑心意處分遺產竟也這么難。如果想憑自己的心意處分遺產,遺囑是最好的方式,可惜在我國,遺囑的接受度并不高。
如何訂立一份有效的遺囑呢?
在我國一共有六類遺囑,分別是自書遺囑、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及公證遺囑。
不同遺囑有著不同的形式要求。具體如下:
自書遺囑
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
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遺囑
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錄音錄像遺囑
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頭遺囑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公證遺囑
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同時要注意,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最后,上海靠譜的離婚律師需要強調的是,口頭遺囑只能在危急情況下才能訂立,危急情況消除,口頭遺囑即刻無效。而自書遺囑因為沒有見證人,真實性很容易有爭議,所以日常生活中,我們并不建議訂立口頭遺囑及自書遺囑。當然家庭成員關系和睦的除外。
所以如果立遺囑人希望遺囑效力強,日后不會有糾紛,建議大家選擇公證遺囑、代書遺囑或錄音錄像遺囑。公證遺囑可以直接找公證機構,優點是程序正規,效力有保障,但缺點是門檻很高,很多公證機構對立遺囑要求非常嚴格,甚至可以總結為,這也沒法公證,那也沒法公證,把很大一部分立遺囑人拒之門外。
也是因為這個原因,越來越多人選擇律師遺囑見證。律師遺囑見證并不是一類新的遺囑形式,而是律師充當見證人。遺囑形式仍舊為代書遺囑、錄音錄像遺囑等。與普通見證人不同,律師熟悉法律,充當見證人不僅可以保證見證人資格有效,也能保證遺囑效力合法有效,被越來越多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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