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去世是一件很悲傷的事情,那么配偶去世留下的遺產應該如何分配呢?這個時候法律規定了什么?

接下來,上海遺產繼承律師為您整理了關于配偶去世遺產資源分配原則是什么企業進行數據解析:
一、遺產怎么分配?
繼承順序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后的繼承順序。 《繼承法》第十條規定:繼承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第一次第: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次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怙恃。
繼承中國開始后,由第一時間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發展順序繼承人我們不能進行繼承。沒有世界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法》第十二條還規定,“喪偶的媳婦、婆婆、喪偶的女婿,履行贍養公公、婆婆的主要義務,為第一繼承人”。
在通過繼承方式繼承的情況下,如果遺囑的標的人指定一名或多名法定繼承人繼承其個人財產,或在遺囑中明確將其個人財產遺贈給國家,則應根據遺囑執行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此外,根據《繼承法》第27條之規定,立有遺囑的遺產進行繼承中,有下列規定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企業部分學生按照國家法定繼承制度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繼承的;

(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
(三)遺囑作為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我國遺囑人死亡的;
(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五)遺囑未處理的財產;。
明確的繼承順序為遺產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時也要注意,在遺產分割中,要堅持男女平等、老有所養、病有所殘、互諒互讓、團結和諧的原則。即使有遺囑,必要的繼承份額和胎兒的繼承份額也要留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
此外,繼承財產應當依法清償被繼承人應付的稅款和債務,稅款和債務的支付以財產的實際價值為限。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沒有義務清償部分,但自愿清償部分除外。
二、已故配偶遺產分配的原則是什么
1.同一順序繼承人的份額一般應當相等。這是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的一般原則,即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當平均分配遺產。本法所稱“一般”,是指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情形。
2.在特殊情況下,合法繼承人的份額可能不平等。 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特殊情況”主要是指:(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給予照顧。 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只有在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才予以照顧,并在滿足這兩個條件后予以照顧。
(1)如遺產分配予已履行前任的主要贍養責任或與前任同住的繼承人,則可分配多于應分配的份數,而該等份數并非強制性的。
(2)有撫養能力和條件的繼承人,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應當進行無分或少分遺產分割,這是繼承法權利義務一致原則的重要體現。符合下列條件的繼承人,無繼承或者少繼承:
①繼承人有撫養問題能力和條件;
②不盡撫養義務;
③ 經協商同意,繼承人可以平分。

閱讀上述文章,你可以了解如何繼承已故配偶的遺產。在同一順序的繼承人的情況下,繼承的份額應當相等,但在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份額可能不平等,已履行主要贍養義務的繼承人的份額可能分得更多。以上便是上海遺產繼承律師對相關問題的回答,相信您已經對此有了一定了解。如果您在遺產進行繼承中遇到一些法律環境問題,可以通過咨詢上海遺產繼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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