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對方不允許探望孩子的,著名上海婚姻律師應采取以下措施:
1.與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溝通,表達不滿,相互理解,重新簽訂合理的探視協議。如果溝通失敗,不能拒絕支付撫養費。
2.兩人同意離婚,未約定探視權或者履行探視協議有爭議的,被拒絕探視子女的一方可以起訴法院,法院判決解決探視權問題。
3.法院對兒童探視權作出生效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實施探視權措施。
在強制執行探望權時,法院會對帶孩子的一方進行必要的教育和指導,努力自覺協助探望孩子。
在教育無效的情況下,法院將對照顧孩子的一方采取強制措施,包括訓誡、責令寫悔過書、罰款、拘留,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雙方矛盾激烈,難以相互配合,法院將考慮相關單位和個人的協助,一般包括:
(1)照顧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有關人員;
(2)幼兒園、小學、中學未成年子女;
(3)撫養子女一方所在單位;
(4)婦聯、居委會、青少年權益保護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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