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是一種傳統習俗,不是法律規定,一般在結婚的時候,男方給女方的錢或東西。在一定條件下,禮物可以要求歸還嫁妝。如果不歸還嫁妝,真的有必要進監獄嗎?這里有一個案例可以告訴你,如果你拒絕歸還你的嫁妝,你是否會進監獄。上海婚姻律師接下來就為您解答一下有關的問題。

魏的女兒與謝的兒子于2015年7月23日訂立婚約,謝于當日支付彩禮2萬元。不久,謝發現魏的女兒有不良嗜好。謝要求斷交,并要求返還彩禮2萬元,但魏始終回避。2016年1月5日,謝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魏某返還彩禮。
法院認為,雙方都沒有登記他們的婚姻,收到財產的一方應該歸還財產。2016年2月1日,法院命令韋在判決生效后10天內歸還嫁妝。然而,在法定期限內,魏某沒有及時支付,謝某向法院申請執行,同年4月14日,執行通知發出,但魏某以財產不能執行為由拒絕執行。
執行法官發現,魏某已于7月31日與買方達成協議,以9、8萬元的總價出售該房屋,但魏某仍拒絕履行協議。8月18日,鄭和縣人民法院以韋某涉嫌拒絕執行判決和刑罰為由,將其移送鄭和縣公安局。最近,鄭和縣公安局決定立案。
問題:什么情況下可以返還彩禮?什么是拒絕犯罪?如何申請?
第一,先了解中國彩禮可以返還的問題。
聘禮一般是指聘禮,即男方在訂立婚約時給女方的聘禮。在中國古代,彩禮被稱為征稅,征稅是成功的意思,即在給出彩禮后,婚約正式訂立,一般不能違背。現代社會沿襲了彩禮制度,成為一種傳統的民間習俗。
1、什么情況下可以返還彩禮?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人民法院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的規定,當事人按照習慣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聘禮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一)未登記結婚的;
(二)已登記結婚但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予中華民國,使給予者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當事人雙方離婚。該案符合法律(a)項的規定,法院命令歸還嫁妝。
2、誰能起訴工作要求進行返還彩禮?
根據《最高人民對于法院進行關于企業適用<中華民族人民民主共和國婚姻法>若干重大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提起行政訴訟,要求返還彩禮的應該是當事人。
(1)在締結婚姻的人的情況下,在離婚時要求歸還嫁妝的原告或被告自然是締結婚姻的男女。
(2)對于我們已經可以給付彩禮但締結婚姻的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管理要求公司返還彩禮的案件,對“當事人”應該做擴張解釋,即當事人也應該主要包括國家締結婚姻關系雙方通過當事人的父母。
因為在彩禮的用途上,既有可能是女方個人發展所用,也有很大可能是女方家庭教育所用、還有可能為實現男女雙方所組建的家庭生活所用。因此,一般可列女方為被告,如彩禮實際收受人為女方父母或其他人,則可充分考慮列實際收受人為因素共同被告。這樣既符合婚約財產安全糾紛特質,也有一些利于他們真正需要解決問題糾紛。
3、如何進行證明自己交付的彩禮數額?
返還彩禮訴訟的司法實踐中,證據的認定直接關系到彩禮的多少,往往是雙方爭議的焦點。但是,彩禮的給付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行為。

上海婚姻律師提醒大家,因為雙方以締結婚姻為目的,所以支付方一般不會要求對方出具收據等書面手續來表明收到的彩禮和數量。所以在舉證過程中,當事人大多優先考慮證人的證言,因為大多是親友的證言,通常與當事人有利害關系,證明力不大。對方往往以此為由進行抗辯,辯稱法院不會采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