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朋友們,今天咱們上海婚姻律師要給大家帶來一場不一樣的“笑”宴,主題是婚內財產協議的那些事兒。你們準備好迎接這場“笑”果了嗎?

婚內財產協議的效力限制,你真的了解嗎?
1. 子女撫養費,不是你想免就能免
想象一下,如果夫妻倆在婚內財產協議里寫上“誰要孩子誰就全包”,這聽起來像是在玩“抓鬮游戲”。撫養孩子可是父母的天職,這份責任可不是隨便能甩掉的。雖然理論上你們可以約定“我不要孩子,你全包”,但一旦負責方經濟陷入困境,另一方還是得出手相助,畢竟孩子不是“二手貨”,不能隨便“退貨”。
2. 對外債務,別想“獨善其身”
在婚姻的“戰場”上,債務往往是“共患難”的見證。你可能在婚內財產協議里想好了一切,打算讓對方背起所有的外債,自己“逍遙法外”。但是,除非你的債權人是個“知情者”,知道你倆的小秘密,否則他們還是會找上門來,讓你倆一起“買單”。所以,想在債務面前“單飛”,沒那么容易!
3. 扶助義務,逃不掉的責任
“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聽起來很公平,但家庭生活中的意外開支總讓人措手不及。比如,一方突然生病,這時候另一方不能坐視不理,扶助義務還是要履行的。畢竟,婚姻不僅僅是“你的就是我的”,更是“你的困難也是我的責任”。
夫妻之間的“借貸游戲”,你玩得明白嗎?
夫妻之間借錢,這事兒聽起來就像是“左手倒右手”,但在法律面前,這可是個正兒八經的事兒。
(1)借款時間:婚姻存續期間
你得確保借款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發生的,否則,這事兒就不好說了。
(2)借款目的:個人經營或個人事務
如果借款是為了個人的生意或是私事,那么這筆錢就不再是“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部分,而是變成了“個人借款”。

(3)借款來源:夫妻共同財產
用夫妻共同財產借錢給對方,這事兒得小心,因為離婚時怎么還,還得看協議怎么說。
(4)離婚時的處理方式
離婚時,這筆借款怎么處理,就要看你們當初是怎么約定的了。如果是從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中借出,那借款人就得全額還本付息;如果是從夫妻共同財產中借出,那么還款時可能就得“對半開”。
結語
親愛的朋友們,婚內財產協議雖好,但其中的“笑”果與限制也值得我們深思。上海婚姻律師在這里提醒大家,婚姻不僅是愛情的結晶,更是法律責任的集合體。在享受婚姻帶來的甜蜜的同時,也要理智面對其中的法律問題,以免“笑”到最后變成“哭”。

記住,上海婚姻律師永遠是你們的后盾,無論是在歡笑中,還是在解決婚內財產協議的煩惱時。希望今天的分享能給你們帶來一些“笑”果,同時也讓你們對婚內財產協議有了更深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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