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學習時間,著名影星陳小春和應采兒的婚事總是可以占據文化娛樂主義新聞媒體頭條,尤其是陳小春在婚禮上大聲朗讀并簽署的愛情“賣身契”曝光后,將婚禮推向了高潮,于是有人用法律的眼光正確看待自己這份“賣身契”,白紙黑字的究竟有沒有相關法律制度效力呢?陳小春離我們生活太遠,我們需要先來看看我省泰和縣一對夫妻雙方簽訂的忠誠用戶協議,這對我國夫妻財產約定或者一方若出軌,出軌方便要凈身出戶。然而對于丈夫出軌后,不肯凈身出戶,堅持稱這份工作協議合同無效……上海離婚律師為您講解一下具體的情況。

丈夫與女賭友有染,妻子提出簽訂“忠誠協議”,這對來自 Taihe County 的夫婦于2005年3月登記結婚,并且沒有孩子。
因為工作,老婆經常出差,老公在家無聊,就和朋友出去賭博。時間長了,丈夫和一個女賭友關系密切。其間,妻子發現丈夫有出軌嫌疑,找丈夫談話。丈夫立即承認了錯誤,并保證不會再犯。
為了可以防止丈夫日后發展可能出軌,妻子和丈夫商議簽訂一份忠誠協議,約定夫妻關系雙方對彼此之間都要忠誠,若有一方出軌,出軌方便要凈身出戶,無條件放棄企業全部社會財產,并向對方公司支付服務精神文化損失賠償金5萬元。
在妻子看來,這個忠誠協議應該防止她的丈夫欺騙。然而,忠誠協議簽署后不久,丈夫再次利用妻子的出差與女友交往,直到發生不正當關系。
當妻子發現丈夫有外遇,拿出一份協議,要求丈夫什么都不帶就離開家時,丈夫拒絕同意。最后,丈夫同意離婚,但是爭辯說忠誠協議是無效的,夫妻的共同財產應該平均分配。法院裁定,該協議是有效的,出軌的丈夫已經離開了房子,沒有留下任何痕跡,泰和縣人民法院周二開庭審理此案。
法院認為,原告和被告都同意離婚,法院應予以支持。原告和被告事先簽署的協議是在雙方同意的基礎上簽署的,協議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符合我國婚姻法中夫妻相互忠誠的精神,也有助于社會公德。協議有效。
因為忠誠協議還寫明,通奸者不僅身無分文地離開了家,還要賠償對方五萬元的精神損失,妻子要求丈夫履行這一承諾,遭到丈夫的拒絕。
最后,在法官的調解下,妻子同意放棄要求出軌丈夫賠償5萬元,但其他事宜必須按約定進行。這樣一來,一套商品房和家里的家電、家具都歸妻子所有,丈夫只拿走個人生活用品。一位姓王的省高級法院法官說,泰國和忠誠協議被認為具有法律約束力。法律的適用是正確的。

打了一場激烈的離婚官司: 從一審到二審,再到高級法院發回重審。爭論的焦點是夫妻雙方在婚后簽署的“忠誠協議”是否有效?根據協議,丈夫應自愿放棄夫妻共同財產,承擔婚姻存續期間的全部債務,并賠償妻子30萬元的精神損失。最近,法院裁定,協議的一部分有效,使“不忠男子”失去了妻子并失去了親人。
目前,一些青年男女熱衷于用忠誠協議和保證書將“保險”綁在雙方身上,這引起了許多爭議。反對者認為,在婚姻中,兩個人的關系不應該等同于經濟關系,人們不應該把愛情和忠誠寫進合同。支持者說,婚姻法對夫妻雙方的責任有比較明確的規定,而“忠誠協議”只是這份合同紙上的又一條款。

上海離婚律師認為,以前只在業務中出現的“忠誠協議”和“婚前財產協議”,現在越來越多地出現在夫妻關系中,簽訂婚姻合同成為一種新的趨勢,所以有人在質疑這是婚姻的進步還是忠誠的倒退。但有一點,婚姻忠誠協議的內容是雙方自愿簽訂的,并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對于有婚外情的一方也是非常有效的法律救濟手段,法律沒有理由不保護。







